荣某多次索要钱财,引起了受害人及其家人的怀疑,赵某于是报警求助。2015年年初,荣某被民警抓获,并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。
法院审理后认为,被告人荣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,依照我国《刑法》之规定,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。
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,且已退还受害人赵某钱财,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,予以从轻处罚,遂作出前述判决。